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开办新《商标法》培训班

时间:2014-03-11 14:28来源:亚心网 作者: 田丽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3月11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通讯员 田丽)2013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自1982年《商标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是我国商标法律发展历程中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新《商标法》,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提升商标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能力,以及企业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3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新《商标法》培训班在国家工商总局新疆培训基地成功开办。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深入开展之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专门拨专款举办此期培训班,深显工商局党组对商标工作的重视,国家工商总局为此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在百忙之中专门选派了商标局副局长吕志华一行五名有着高深理论基础和丰富实战经验的商标局领导和专家学者前来传经送宝,对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的背景、过程、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商标战略实施、商标监管实务等进行讲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局长买买提明•皮尔多斯出席培训班开班典礼并讲话。他指出,当前,我国改革发展事业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商标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厘清职能定位,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已成当务之急。《商标法》作为工商执法的主要依据,是我国改革开放后颁布的第一部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它对充分发挥商标正能量,培育全社会商标意识,有效促进构建发展创新、增长联动、利益融合的大市场经济至关重要,也为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推进职能转变,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供了有力支撑。
 
       买买提明•皮尔多斯要求系统干部要以新《商标法》贯彻实施为契机,根据商标法修改内容,深入调查研究,紧扣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主线,以建立健全商标发展和保护机制为突破口,主动做好工作转变。一是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不断健全监管体制机制,依法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二是依法加强对驰名商标使用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引导企业正确认识、规范使用驰名商标,加强自身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竞争优势;三是依法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他希望我区商标代理机构要不断探索,积极发挥政府助手、企业参谋和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等作用,做优质服务和诚信代理的表率。
 
      买买提明•皮尔多斯强调,全系统要全力做好新商标法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在组织工商干部学好、学深、学透,全面提升商标执法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的基础上,带动全社会开展好商标法的学习,为新《商标法》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此次培训为期三天,共有140名学员代表参加,包括全新疆各地州市工商局分管商标工作的副局长、商标科科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以及全区37件驰名商标企业、30家新疆著名商标企业、15家商标代理企业负责人。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商标法》,推动我区商标工作再上新台阶。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3/11/content_4472988_2.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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