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办法严管电动自行车 5月起逐步淘汰超标车

时间:2014-03-19 09:07来源:亚心网 作者:张梦雨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3月19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 (记者 张梦雨)我区将从5月1日起实施《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介绍,交警部门将实施临时登记管理制度,目前制度已起草完毕,将于本月底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时速20公里以下、重量40公斤以下的电动自行车属于合法电动自行车。目前我区的电动自行车主要集中在南疆、哈密和吐鲁番等地,95%以上属不合法、超标的,总量超过300万辆。
 
    《办法》实施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允许生产和销售,而对已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采取临时登记管理的措施,逐步淘汰。我区质监、工商、经信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分工协作、加大管理力度。交警部门也将实施临时登记管理制度,在5年时间内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
 
     “重点是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注册,登记后上号牌。上牌的价格在发改委物价部门定价后,要向社会公布。号牌式样已经做出,参照摩托车的式样,初步打算前面挂一块。”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支队支队长蔡青说。
 
     据交警总队综合执法支队调研员袁生奇介绍,我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人大多无照,买来后就直接上路,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据初步统计,我区由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已占全区交通事故总量的20%以上。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3/19/content_4490606.htm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新疆2020年全面推行农村公路三级“路长制”
  • 新疆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 新疆2020年4010个5G基站全面开建 明年底所有地级市覆盖5G网络
  • 新疆借“外脑”提升项目谋划水平
  • 新疆春播进度快于去年同期
  • 新疆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3000万千瓦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