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城镇居民医保有新规 6月前新生儿缴费次月享待遇

时间:2015-02-10 07:13来源:大西北网-亚心网 作者:马蓓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2月10日讯 参加医疗保险的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注意了,目前,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时间已经截止,未按期缴费的城镇居民,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今年6月前出生的新生儿,参保缴费后,于次月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医保。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保局了解到,每到年底都是城镇参保居民医保续费的时间,所以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用要在这段时间内,时刻观察社区内缴纳保费的新通知,不要让保费中断,不然用医保卡看病的时候才发现不能报销,会耽误大事。

此外,对于2015年6月底前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可于落户后到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区(县)社保分局经办柜台缴纳年度医保费后,于次月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医学名词,新生婴儿,指的是胎儿娩出母体并自脐带结扎起,至出生后满28天的这一段时间。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实行按年度一次性缴纳,缴费方式为银行代扣代缴,缴纳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5-02/10/content_4790161.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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