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京务工人员叶某到工地上工的第二天就因病猝死,家属和建筑公司就赔偿数额始终达不成一致。家属辗转找到小汤山司法所求助,仅用了8个小时,工作人员就完成了调解。
跟着老乡,叶某来到北京小汤山某工地。但刚刚到工地干了一天活,第二天早晨叶某起床后就突感胃部不适。工友帮他买来了胃药,但吃了药,叶某还是没有明显好转,随后病情加重被送往医院。
经抢救无效,叶某不幸去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诊断死因为猝死。
接到工地打来的电话,叶某远在老家的妻子情绪几乎崩溃。原本一家人的生活就靠叶某打工维持,儿子刚刚成年,女儿则还在读高中。家里顶梁柱的猝然离世,让亲人难以接受。
据叶某妻子称,48岁的叶某平时身体状况很好,从事建筑行业已经20多年。因为家庭情况确实困难,自己在老家只靠打零工为生,难以负担起家庭的经济需求,因此希望工程的承包公司能给予经济补偿80万元。
而公司则认为死者是自己发病而亡,公司在过程中已经尽到了抢救责任,事后也给予了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但鉴于死者确实是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公司愿意给予20万元的补偿。
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产生了分歧,叶某的多位亲属在律师事务所、法院、劳动仲裁机构辗转十来天,都没有结果,最后他们来到了小汤山镇政府求助。
小汤山司法所的调解人员将双方请到一起,但家属和公司态度都很坚决,对赔偿数额寸步不让。经过数小时“背靠背”地分别调解,终于双方各退一步,将赔偿数额确定为55万元。
日前,家属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从公司领到了全额赔偿款,全部调解过程仅用时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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