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窝案首轮宣判 四大“黑哨”各领其刑

时间:2012-02-17 10:41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昨日上午,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首轮案件在辽宁丹东市迎来一审公开宣判。最先接受判决的是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四名前足球裁判以及前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其中最受关注的焦点仍是“黑哨”陆俊。法院经过审理判处陆俊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判处黄俊杰有期徒刑7年,万大雪有期徒刑6年,周伟新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吕锋有期徒刑7年。对于如上判决,万大雪当庭表示要上诉,陆俊等其他几名当事人的律师则表示,会与当事人见面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陆俊多次受贿事实清楚

   

  据公诉机关指控,陆俊在1999年至2003年期间,通过操纵、改变、干扰比赛等方式,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从4个俱乐部、6场球赛中非法收受81万元。陆俊案所涉及的4家足球俱乐部分别是:辽宁俱乐部、沈阳华晨俱乐部、山东鲁能俱乐部和上海申花俱乐部。6场问题球赛先后发生在1999年至2003年期间,既有甲A联赛,也有足协杯赛,分别是:山东鲁能对四川全兴、山东鲁能对八一振邦、上海申花对上海国际、沈阳海狮对深圳平安,以及足协杯的大连万达对上海申花。在这些赛事中,陆俊都是主裁判,因为收取了相关俱乐部的贿赂,所以吹出了对相关方有利的判罚。
 

  陆俊被指控的另一场假球是1999赛季甲A联赛最后一轮天津泰达主场对阵广州松日的比赛。从当时联赛的积分形势看,最后一轮之前,保级球队中,沈阳海狮积25分,广州松日和青岛中能各积27分,深圳平安和大连实德各积28分。沈阳海狮要保级,不仅需要在客场赢下重庆力帆,还要广州松日客场输给天津泰达。赛前,沈阳海狮出钱,通过陆俊找到广州松日,让后者输球。而陆俊被张建强指派为重庆力帆对沈阳海狮一役的“第四官员”。在张建强的授意下,陆俊让渝沈之战在下半场晚开场5分钟。沈阳队在补时最后时刻奇迹翻盘,而广州松日客场2比3负于天津泰达。这样,沈阳海狮奇迹般地保级成功。多年以来,“渝沈假球案”一直是中国足球的一座耻辱碑。
 

  南勇谢亚龙预计3月受审
 

  从庭审阶段至今天上午,陆俊本人对犯罪事实一直供认不讳。对此,陆俊的辩护律师则表示:首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2003年以后出台的,陆俊所作行为在前,不构成该项犯罪;其次,陆俊有主动交代受贿35万元的情节,符合轻判的条件;再次,陆俊执裁大型比赛有贡献,羁押期间表现好且无前科劣迹等,故应予轻判。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陆俊的行为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该院依此判处陆俊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没收非法所得71万元。对此,陆俊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法院对于陆俊的判罚,依照陆俊从拘捕日算起,他还需要服刑3年,表现好的话会提前释放,至于是否上诉,双方会在十天内作出决定。
 

  另据了解,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月18日对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等在铁岭受审的多名涉案人员进行公开宣判。据悉,在此次反赌扫黑系列案中,最受关注的南勇和谢亚龙等人的案件已经全部调查结束,检察机关已经进入提起公诉的程序,估计至少要等到3月才有可能开庭审理。
 

  昨天上午宣判结束后,陆俊和黄俊杰等被带离法院,一位丹东市民说——
 

  中国足球的环境应该越来越好
 

  鸭绿江上,艳阳高照。这或许是中国足球近年来最美好的一天。
 

  历时两年多的足坛反赌扫黑案水落石出——第一批涉案人员在辽宁丹东接受宣判。有期徒刑7年,罚金20万元,追缴全部贿金……判罚最重的上海籍裁判黄俊杰,也是涉案金额最大的一个。“情绪平稳、表情平静”是所有律师走出法庭后,对其当事人最直观的感觉。
 

  警车、法官、武警、记者、围观群众、家属、律师……昨天上午,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的100米,堪称是中国体坛人群最密集的路段。
 

  当日上午7时55分,载有黄俊杰等受审人员的法院收押车辆,出现在丹东市三纬路上。从出现在视线里到进法院大门,只有50米的距离,整个过程不超过2分钟。黄俊杰等被告人,坐在车子的后座。大批记者守候在法院门口,经过时,他们没有观望,面无表情。
 

  当日上午8时许,法院所在的三纬路上,放着两个滑动门,警车守在路口。上班时间,平时熙熙攘攘的路段,已经被滑动门封上。不知情的司机,来到此地,只能掉头从其他路段通行。被封的100米距离,集中了十余辆警车。其实,从早上7时许,就有记者陆续赶往法院。8时,大批车辆抵达时,记者已经把长枪短炮对准大门。不少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记者,正在做着现场的连线报道。
 

  8时30分许,大约有二三十位旁听人员,有的拿着旁听证,有的手持律师证陆续进入法院。他们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时,大批记者隔在三四米外的警戒线,询问他们的身份。只有一名律师回头答复:“我是陆俊的律师。”
 

  丹东市民张先生上午8时便来到法院门口守候。他说,不管中国足球水平怎样,希望球场上的一切都是真实的。“从今以后,我想中国足球的环境,应该越来越好。”
 

  当日上午10时7分,宣判后,载有陆俊和黄俊杰等被告人的车辆,急速驶离法院。

  

  足球反腐依然任重道远
 

  中国足球腐败案16日进入一审宣判,陆俊等人得到应有惩罚,这注定是中国足球历史性的一天,一方面标志着两年多的足球反腐打假终于有了成果,另一方面也表明反腐斗争只是取得阶段性胜利,依然任重道远。
 

  中国足球腐败案因涉案人多、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力大而受到各方关注。人们不仅关注司法机关如何清除足坛蛀虫,为中国足球、中国体育建章立制,更关注反腐案如何为中国社会其他行业反腐树立样板,借以完善中国的司法制度。
 

  从当年的渝沈之战、甲B五鼠到龚建平案,再到地下赌球肆虐侵蚀中超联赛,中国足球一度在泥沼中越陷越深,但相应的处罚却基本局限于行业内部。即便是龚建平最终被判刑10年,但其他未主动交代的裁判却在行业规则的“庇护”下安然无恙。这让中国足球反腐近乎夭折,让“赌徒”们更加胆大妄为、无所顾忌;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司法介入终究是一大进步。
 

  当然,作为世界第一运动的足球又是极为复杂的,世界范围内的假球黑哨就是有力的佐证。这也充分证明,此次审判只是阶段性胜利,足坛反腐依然任重道远。如何建立一个足球反腐长效机制,使法制监督和司法介入成为常态,将成为主管部门眼前的重任。有消息说,中国足协拟建议体育总局从足球彩票公益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公安部门的监管资金和办案经费,并建立举报制度,凡是实名举报,线索确凿,对监管、破案有重要帮助的,予以重奖。这是好事,但重在执行。
 

  只有将反腐斗争长期坚持下去,才能还中国足球一方良土;只有铲除潜规则毒瘤,让足球回归其“游戏”本质,百废待兴的中国足球才能真正等到复苏的一天。有理由期待,当黑幕散去,中国足球必将迎来一个光明的未来。
 

  四大黑哨宣判结果
 

  黄俊杰
 

  法院判决:处以黄俊杰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并追缴全部贿金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涉案金额:148万元人民币、10万元港币
 

  案情:在2005年至2009年间先后20次收受6家俱乐部的贿赂;在两场国际友谊赛中接受过周伟新的贿赂
 

  周伟新
 

  法院判决:判处周伟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以3年有期徒刑,犯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以1年有期徒刑,实际执行3年零6个月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涉案金额:74万元人民币
 

  案情:多次行贿和受贿,曾收受多支球队的钱物,同时还给黄俊杰送过钱物
 

  陆俊
 

  法院判决:判处陆俊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没收非法所得71万元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涉案金额:81万元人民币
 

  案情:涉嫌操纵7场比赛,涉及4家俱乐部,同时作为中间人操纵了天津泰达与广州松日的比赛
 

  万大雪
 

  法院判决:判处万大雪有期徒刑6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涉案金额:94万元人民币
 

  案情:2003年至2009年间,利用执法甲A、中超、全运会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1次非法收受财物
 

  其他涉案人员宣判结果
 

  吕锋: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杨峰、张祖建:均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杨峰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张祖建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单位众一公司、被告人孙杰、李东红均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众一公司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孙杰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李东红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后续宣判:铁岭,2月18日上午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2月18日开庭宣判。18日虽然为周六公休日,但在以往,休假日开庭宣判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备受人们关注的杨一民、张建强等被告人将在上午进行审判。而由于铁岭受审人员比丹东要多,因此,铁岭市中院公开宣判反赌案件将耗时一天。
 

  等两地法院公开宣判过后,南勇、谢亚龙、蔚少辉、李冬生等前足协中高层的相关案件,也将进入公开开庭审理阶段,至于具体的时间表,最快将在本月下旬宣布。
 

  与丹东中院连发5张公告不同的是,15日下午2时左右,铁岭市中院只贴出了一张公告,内容如下:

  

  2012年2月18日
 

  8:30-12:00二十一法庭
 

  1.被告单位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被告人杜允琪等18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非法拘禁、妨害公务一案。
 

  2.被告人杨一民受贿一案。
 

  3.被告人张建强受贿一案。
 

  4.被告人李志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

  

  2012年2月18日
 

  13:30-16:30二十一法庭
 

  1.被告人范广鸣、冷波等13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
 

  2.被告人王鑫、刘心斌、刘彤开设赌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
 

  3.被告人王珀、丁哲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诈骗一案。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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