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挡号牌 驾照当场被扣
“注意!公益东桥辅路西向东方向有辆遮挡号牌的灰色现代牌小客车,民警注意拦截。”前天上午9时许,在公益东桥下,丰台交通支队指挥中心利用电视监控系统发现一辆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车辆,并通过电台及时通知一线执勤交警提前布控。接到指令的交警利用车辆在路口等红灯的时机,示意该司机靠边停车。
该车辆的前后牌照都用纸片将最后两位数字故意遮挡了起来。交警按照新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公安部令第123号),对其进行了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直接满分的司机驾驶证被民警依法扣留。
节后首个工作日,大红门交通队在4日一天共依法查处涉牌违法行为9起,而全市在路面执法处罚共291起。也就是说,这291名司机一次性记满12分,在“回炉”学习之前,都不能再驾驶车辆。
涉牌违法 面临最严处罚
公安部令中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两种情形都要记12分,几乎涵盖了所有常见的涉牌违法行为。只要司机在号牌上动一点手脚,面临的都将是最严厉的处罚。
大红门交通队警长李保全介绍,从这几天的情况来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公安部令第123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简称公安部令第124号)的实施,对提高驾驶员的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驾驶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很多驾驶员都能够在行车中自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守法文明驾驶,涉牌等违法行为比以前有所减少。
■交管提醒
严管之下勿存侥幸
涉牌车辆驾驶员极易放纵驾驶、不守法规,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表态,将会持续加大对涉牌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格依照公安部令予以处罚,消除因涉牌违法带来的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交管部门特别提示广大司机,严管之下勿存侥幸,驾车出行应遵纪守法,牢记“安全第一”的理念,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平安。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