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深州副市长等43人因“死亡” 贷款被核销(2)

时间:2013-04-08 08:47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一丁 点击: 载入中...


  【造假】


  谁伪造了死亡证明?


  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的核销清单中,除兵曹乡、唐奉镇的“死亡”核销,魏家桥信用社有11笔贷款共50余万,是依法院裁定书核销,原因都是“中止执行”。


  至于中止原因,记者未能看到法院裁定书。知情人称,11笔其实都有偿还能力。记者了解到,其中一笔是深州市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张会武,2006年1月贷款5万,2006年11月7日到期未还,不到两个月后,当年12月31日便被以“呆账”核销。4月3日,深州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华明称,网络爆出此事后,张会武已将贷款还清。


  据介绍,按程序,贷款核销由信贷员组织材料,信用社主任核查后交到信用联社,审查属实后,才会予以核销。


  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监事长田立权称,网上爆出的唐奉、兵曹、魏家桥三家信用社共300多万元贷款核销清单,是在2012年五六月份做的,已走完核销程序。


  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贷款核销材料中,必须提交死亡或失踪证明、财产或遗产清偿证明等证明无力偿还的完备材料。


  田立权称,清单中“死亡”和“失踪”核销的,信用社都提供了死亡证明、失踪证明等相应材料。唐奉、兵曹两信用社主任都坚称,这些证明是由公安部门出具。


  为何人活着却开有死亡证明?4月1日,唐奉派出所和兵曹派出所,面对记者手中名单,户籍民警都称从未经手过这些人的死亡或失踪证明。


  一名户籍民警介绍,开死亡证明须有火化证或村里开的证明。而且死亡证明是系统打印的制式表格,派出所开死亡证明后,户籍系统会自动注销户籍。而现在这些“活死人”对应的户口并未注销。


  “哪个警察敢给明明活着的公安局副局长开死亡证明?”4月2日,深州市公安局另一副局长张立朝称,公安不可能开这样的证明,“除非户籍警得到了高额贿赂。但被发现了就是双开的问题。没人敢冒这么大的风险。”


  张立朝称,如果信用社假造死亡证明,仅私刻公章一项也触犯了刑法。不过他同时称,深州市公安局未介入调查,也没见到死亡证明。


  记者希望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出示那些死亡证明等,对方以保密为由拒绝。不过,田立权称,“信用社主任们说,给他们胆子也不敢伪造死亡和失踪证明。”


  【责任】


  三名信用社主任停职


  “这个贷款核销信息是我们的内部机密文件,泄露出去是我们最大的失误。”4月1日,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主任梁凤信说。他称已对事件展开调查。


  对于深州其他信用社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田立权称,正在进行自查。他称现在重点是网络爆出的三个乡镇,调查清楚后,会按照行业规定严肃处理。


  田立权称,一般意义上的核销,是内部账面上的处理,“账销案存”,信用社与贷款人间的法律借贷关系还存在,一旦“贷款人”具备了还款能力,还会积极追讨。


  而具体到兵曹、唐奉等信用社“死亡名单”之事,田立权承认“在对死亡和失踪的真实性的核查方面,工作存在失误。”他称,涉事的三名信用社主任已被停职配合调查。


  “但贷款人不这么想,核销了就不用还了。”一名深州信用联社不愿具名的人士说,不核销的都不好收回来,何况核销的。


  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是评价信贷资产安全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一名深州信用联社内部人员介绍,近两年都有核销任务,这个过程中,看程序都对,但其实大有玄机。


  记者采访发现,在核销清单中,公职人员和村干部比例很高。有乡镇干部、深州市法院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其家属等。


  网上爆料称,对于位高权重的人,信用社主任以核销贷款送人情,没权没钱的借款人送给信用社主任20%到30%的礼便予以核销。对此,4月1日,梁凤信称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知情人称,爆出的核销清单上的大多数都有偿还能力,其中有的位高权重难追讨,甚至有的有抵押物也被核销,从而逃避债务。“类似的问题在各地信用社并不少见。”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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