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KTV摔倒受伤谁担责

时间:2013-05-06 16:47来源:新疆都市报 作者:赵友清 点击: 载入中...

  

  
  5月4日,47岁的马女士反映,一个月前,她在天界丽都KTV包厢里唱歌时摔了一跤,当场血流满地,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右手掌神经、肌腱断裂。“我认为这件事应该由KTV承担部分责任,事后我去找他们,KTV却以没有在事发当场质证为由,搪塞着迟迟不给我回复。”

  
  4月6日23时,马女士和10位同事聚餐过后,一起来到位于乌鲁木齐市天津南路的天界丽都(美居店)KTV唱歌。在KTV的超市里买了一些酒水后,马女士就和朋友站在包厢外的楼道里聊天。次日凌晨2时,她端着酒杯进到包厢里准备跟大家喝酒。不料,刚迈进去一步,她就摔倒了,酒杯掉在地上割破了手,血流满地。

  
  “当时,同事们看到满地的血都吓坏了,来不及跟KTV的服务员多做解释,也没报案,赶紧把我送到了就近的医院做手术,并住了3天院。4月10日,我出院后,来到天界丽都找负责人反映此事。对方说,事发当场不去找,现在很难证明了,只能先给老板汇报情况,让我回去等答复。”马女士说,令她气愤的是,等了半个多月也没见对方有答复。上周,她再次来到天界丽都,却被告知老板出国了,需要等他回来。

  
  马女士表示,她留存了当日消费酒水的凭据、会员卡以及医院病历,在场的同事也都可以为她作证。

  
  5月4日晚,记者联系到天界丽都(美居店),一位谭经理解释,包厢是封闭式的,没有监控,通常发生突发事故,顾客都会当场来前台处理。如果知道顾客受伤,店里会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带其去医院检查。但马女士是出事第四天后才过来反映,没有当班管理人员可以证明此事。当天,只有员工看到有人从包厢里跑出去,没看到她受伤。现在,总经理已将此事反馈给董事长,但董事长到国外去了,只能等他回来裁决。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小燕表示,这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需要证明她是在KTV里摔倒的,证据包括摔倒现场照片、当场去找KTV负责人交涉的录音、消费凭据、医院病历、证人证言;还需弄清楚摔倒原因,看是自身疏忽,还是KTV地滑、公共设施存在危险没设置警示牌等问题。目前,如果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人证的证明力是较弱的,只能作为侧面证明。建议消费者最好跟KTV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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