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启动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

时间:2013-07-29 21:37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沙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为全面推进效能风暴行动深入开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乱罚款、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从即日起到2013年12月底的五个月内,城关区将在全区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行动,以优化发展环境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对审核确认的收费项目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据了解,城关区此次出台乱收费专项治理方案,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原则,解决和纠正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方案,乱收费治理范围为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及其所属二级单位;治理重点包括八个方面,即擅自审批或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利用指定机构提供评估、咨询、认证等服务违规收费,并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将行政机关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进行有偿服务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收取的;利用行政权力或者对公用事业的垄断性经营地位只收费不服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的;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涉企协会、学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超标准收取会费或者利用办培训班违规收费的;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收费的。在专项治理中,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审核确认的收费项目在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对群众检举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反馈和公布处理结果,严禁专项治理走过场或搞形式,发现违法违纪案件将严肃查处。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涉及全区24个街道、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单位。治理重点包括: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罚款的;无法定授权或超越法定权限罚款的;不按照法定行为、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未严格执行罚款收缴分离有关规定的;罚款、没收财物不使用省市财政部门监制的罚款收据的;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违法实施罚款的其他情形。
 
 
  与此同时,以群众反映和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单位为重点,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关键开展乱罚款治理行动。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组织处理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的方法,遏制行政执法领域容易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和程序,维护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从7月29日起至8月底至,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2010年以来的行政处罚决定尤其是涉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真实情况并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对排查问题不认真,专项治理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通过重点督导、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落实,必要时公开曝光。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全面受理投诉举报,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城关区还公布乱罚款治理投诉举报电话:0931-8428629。(更多内容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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