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出台藏区水利发展实施意见

时间:2013-08-27 20:5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唐华伟 点击: 载入中...
  明确中央和省级两个层面各项政策支持
 
  大西北网讯   昨日,省水利厅出台推进藏区水利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从对藏区水利的政策支持、水利规划、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从2013年起,省水利厅力争每年从省级各类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的资金,专门用于全省藏区水利建设。
 
  《实施意见》首先明确中央和省级两个层面支持藏区水利发展的各项政策。中央政策方面,落实中央文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各级财政每年新增水利投入按新增财政收入的5-10%提取”和水利部“进一步加大对四省藏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央水利投资倾斜力度”、“取消公益性水利项目州县两级政府配套资金,并适当降低省级政府配套投资比例”等支持藏区水利发展的政策。省级政策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从2013年起,省水利厅力争每年从省级各类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的资金,专门用于全省藏区水利建设。
 
  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意见提出2015年前,全面解决列入国家规划的藏区63.94万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实现村村通自来水。支持藏区因地制宜实施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牧区干旱草场饲料基地和人工灌溉草场建设。
 
  农村水电建设方面,2015年前,全面建成临潭县青石山、合作市卡加曼等5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以及合作、夏河、迭部、舟曲、卓尼5个“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新增装机容量17.77万千瓦,乡、村通电率达到100%,户通电率达到99.9%以上。
 
  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方面,建成引洮济合、引洮入潭、天祝石门河引水工程。2015年前,完成1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以及白龙江、大夏河、庄浪河、大通河、洮河6条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力争2014年启动黄河干流甘南州段防洪治理工程、藏区山洪沟道治理工程。
 
  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方面,到2015年,全省藏区新修标准梯田面积达到10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120平方公里。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项目。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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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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