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两男子为讨赌债非法拘禁恐吓被判刑

时间:2013-11-20 09:24来源:兰州晨报 作者:佚名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不还2万赌债,就将你投入黄河”平川两男子采用非法拘禁、恐吓手段讨赌债被判刑
  
  大西北网11月2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平川男子崔某、周某聚众赌博,并非法拘禁欠债人要赌债,采取将欠债人欲投入黄河的方式恐吓其还清赌账。11月19日记者获悉,崔某、周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和赌博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2年9月25日,被告人崔某、周某等人在路上看见欠他们2万元赌债的赵某正准备乘车离开,即强行将赵某从车上拽下,向其索要赌债。其间,周某叫来被告人小崔帮忙,小崔又叫来小宋和王某帮忙。因索要赌债未果,几人将赵某强行拽上车,拉到靖远县三滩黄河大桥下,采用殴打、持刀威胁及欲将赵某投入黄河的方式恐吓其还清赌债,赵某被迫叫来朋友担保还款后才得以脱身离开。
  
  被告人崔某、周某等人于2012年8月份开始在梁某等人经营的酒吧内多次充当“点子公司”,组织他人以“摇碗子”、“猜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
  
  平川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周某等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进行殴打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同时被告人崔某、周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构成赌博罪,而为他们赌博提供场所的梁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崔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和赌博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年,罚金2万元;周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和赌博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万元;为他们赌博提供场所的被告人梁某等二人以开设赌场罪,被分别判处管制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几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管制、并处罚金等刑罚。
  
  原文链接:http://gansu.gscn.com.cn/system/2013/11/20/010514143.shtml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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