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月21日,省水利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加强2014年春节期间和非汛期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要抓紧开展节前水库安全隐患排查。要深入开展所属在建和已建水库尤其是经除险加固刚投入运行的小型水库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督促指导水库管理单位或工程建设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重点以及排查方法和工作要求等,将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个责任人。要对水库挡水、泄水、输水建筑物和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要对放水涵洞、闸门、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位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类别,研究制度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着力加强巡视检查与安全监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水库管理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完善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制度,配合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要明确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和要求,认真开展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近期建成或完成除险加固投入初期运行的水库,要针对初期蓄水计划制定相应的安全监测方案,根据需要增加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内容,加密频次,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整编分析,全面评估水库运行状态。
特别要求,严禁未经充分论证即盲目抬高蓄水位。近期完工的水库,必须通过蓄水验收才能投入运行,并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后初期蓄水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初期蓄水管理工作。存在病险的水库要严格控制水位限制运用,必要时要空库运行,坚决防止发生违规超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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