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拖车费”为戒 我省严格规范高速路社会救援机构收费

时间:2014-01-30 10:49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记者吕宝林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以“天价拖车费”为戒举一反三
  
  我省严格规范高速公路社会救援机构收费行为
  
  大西北网1月30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我省近日严肃查处了媒体曝光的青兰高速公路甘肃段“天价拖车费”问题,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多部门联动,多措并举,迅速完善体制机制,严格规范高速公路社会救援机构收费行为。
  
  去年11月2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曝光青兰高速公路甘肃段“天价拖车费”问题后,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纪委监察厅迅速会同公安、物价、税务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所曝光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调查认定,在对事故车辆实施救援过程中,兰州锦龙辉公司存在严重的违法经营乱收费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存在违规指定社会救援机构、物价部门存在价格监管不力的问题。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决定,责令兰州锦龙辉公司退还当事人超收费用,并由物价、税务部门对其违法经营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高速交警部门、价格监管部门的9名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针对“天价拖车费”暴露出的问题,省公安厅迅速开展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问题专项整治,迅速下发《关于严格规范社会救援企业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清障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严禁内部指定社会救援企业”等10项纪律要求,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移交了车辆救援的事权,建立了过渡期两部门开展救援协作的联动机制。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70家社会救援企业实施了临时资格准入,细化了施救流程和服务规范,明确了当事人自愿选择救援企业、事前公开收费标准的原则。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了对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收费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省纪委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事权、界定责任、依法行政、严格履职,同时切实加大高速公路专业救援队伍组建力度,科学合理地确定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收费标准,严格规范社会救援机构收费行为,不断加强基层交警队伍建设,坚决查处乱收乱罚等问题。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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