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兰州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至80岁

时间:2014-05-27 20:5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孙雅彬 白丽娟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兰州市政府加大对老年民生的投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施高龄补贴新举措。记者昨日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高龄补贴提标扩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7月1日起,将兰州市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群,同时也提高了9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补贴标准。
 
  《通知》明确,  高龄补贴实行按年龄段分档发放。凡户籍在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申请,社区、镇(街)、市县老龄办审(复)核,市财政局审批,均可享受高龄补贴资金。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90-94岁每人每月提高到80元;95-99岁每人每月提高到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提高到160元。高龄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二级财政共同承担,各负担50%,按年发放,届时将有1.1万老年人受益。据了解,新的补贴标准从今年 7月1日起执行,由各县区老龄办负责发放。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将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情况及相关信息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近年来,兰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指导性文件,对发展全市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此次,高龄补贴提标扩面将使全市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适度的普惠型社会,使老年人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经济成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