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部分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存隐患

时间:2014-06-23 21:1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气瓶随意摆放 无检验标识或过期

  大西北网讯  部分餐饮场所没有设气瓶间,空瓶与实瓶没有区分,气瓶随意、胡乱摆放;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无检验标识或已过期……昨日,记者获悉,在日前进行的兰州市餐饮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抽查活动中,检查发现兰州市部分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加强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由市建设局、市行业办、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供电公司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抽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行为。

  按照市安委办的要求,兰州市建设局积极组织成员单位,从5月15日至5月20日,成立由市建设局、市行业办、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供电公司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针对餐饮场所安全使用燃气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全市人员稠密地区饭馆、火锅店、小作坊等使用燃气的情况、餐饮场所从业人员正确使用燃气以及突发状况下的应急措施等。市行业办在对气瓶使用的餐饮场所进行检查时,结合气瓶发生的事故,对使用超期未检气瓶、使用报废气瓶、使用未经许可充装单位充装气瓶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对如何正确使用气瓶进行了认真指导,引起了餐饮场所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同时,协调甘肃昆仑燃气公司在各类媒体同步开展安全用气知识点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取得了一定效果。

  通过“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发现各餐饮企业在燃气安全使用方面普遍存在以下几类问题:部分餐饮场所没有设气瓶间,空瓶与实瓶没有区分,气瓶随意、胡乱摆放;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无检验标识或已过期,存在同时使用液化气和煤火2个火源的违规现象;与燃气供应商未签订液化气供用气合同。部分小型餐饮场所操作间未放置消防器材,或部分灭火器材过期失效,燃气接口与灶具间的软管连接过长;部分餐饮场所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小型餐饮场所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安全意识薄弱,对气瓶的管理、使用不规范,后厨无交接班记录、无应急预案。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表示,针对所存在问题,将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督促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餐饮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燃气知识,提高餐饮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明确安全职责,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督促整改,推进燃气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多关注请点击大西北网http://www.dxbei.co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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