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公共安全体系如何筑牢“地基”

时间:2015-06-05 11:06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世香 点击: 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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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加快推动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进程,我们必须采取系统化改革措施,实现我国公共安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维护公共安全体系,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城乡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

  笔者之见,所谓“重心下移”,就是公共安全治理职能与流程重心向下级,尤其是向基层一线的政府和组织转移。在职能结构方面,要实现相关制度与政策的制定,向相关制度与政策的贯彻落实转移;在公共安全治理流程方面,要由传统的偏重立项审批监管向兼顾公共安全治理全过程转移;在监管职能方面,要由偏重事中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并重转移。如此确保做到前端处理、源头治理、防治并举、产管并重,实现全过程监管和全过程治理相结合。

  所谓“力量下沉”,就是公共安全治理权力,以及相应的责任要向下级、基层下沉。为此,就需要将相应的行政审批、执法与监管权力向下级政府职能部门,尤其是向基层一线部门集中,配套之以相应的领导与监管责任,确保公共安全治理职能与流程重心真正向基层一线下移。

  所谓“保障下倾”,就是根据事权与财权相匹配、职责权利相统一等原则,制定与实施相应的制度措施,保证基层一线组织、机构配置有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保障手段,构建起网格化、一体化、现代化的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实现人员素质、设施保障、技术应用与财政支撑的整体协调。同时,还必须加强制度规范与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相配套的公共安全治理与监管流程,实现基层公共安全治理的法定化、规范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最终构建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匹配的公共安全实施体系。

  基层治理体系既是各级政府与社会主体、尤其是民众的直接接触点与沟通桥梁,也是当前我国现代化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得以建构的关键节点。在当前与今后一段时期,各级相关党政部门必须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有针对性、有计划有步骤地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不断提升我国公共安全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能力水平。(作者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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