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少年来兰游逛 无钱后竟抢夺手机城关警方12小时破案

时间:2017-08-03 15:3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记者 金振华 特约记者 冯忠海)一起发生在8月2日凌晨1时,位于城关区南滨河路白云观附近的抢夺手机案,经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警三大队和分局合成作战室12小时的联合缜密侦查,于当天下午成功告破,来自我省东乡县年仅11岁的犯罪嫌疑人马某被抓获,所抢手机被追回。
  
  8月2日凌晨1时许,在兰打工的外地来兰年轻女子杨某由西向东独自步行回家行至南滨河路白云观附近时,突然被一名尾随的年轻男子将自己手中的OPPO手机抢走,由于杨某一直在看手机,对突如其来的抢夺弄的好久没有反应过来,十数秒后,杨某才意识到被抢并随即进行了报案。接到报案后,城关公安分局临夏路派出所迅速出警并根据案件管辖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移交。
  
  当天上午8时许,城关公安分局刑警三大队与合成作战室按照分局领导的安排对此案开展了联合调查,经过6小时的走访排查和查阅视频资料,办案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在七里河区柏树巷一带活动的重要线索。当日下午,民警在柏树巷一家台球室内抓获了涉嫌此案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同时在其身上追回其所抢的OPPO赃物手机。
  
  采访中,记者惊讶的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某今年只有11岁,此次来兰是因为父母均在外地打工,自己一人留在家中,时间一长便想着到兰州玩一玩、逛一逛。7月31日,马某拿着父母留下的不多的一点现金来到兰州,几番吃喝和进出台球室后就所剩无几。为了能继续“玩耍”,他产生了抢手机卖钱的犯罪念头,不想十几个小时后便被城关警方人赃俱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因不到法定责任年龄,警方对其教育后正在设法联系其家属尽快将其带回家中严加管教。
(责任编辑:张云文)
>相关新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