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2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利用1个月时间,认真梳理查找专项行动自查工作中的短板,强化执纪问责,形成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坚决杜绝沈阳骗保案的类似问题在我省发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重点核查以下3个领域的问题:在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盗刷和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伙同或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保基金、虚记或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行为。在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串换药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通过冒名顶替、票据作假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专项行动“回头看”期间,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巡查稽核,及时堵塞监管漏洞。违法违规案件一经查实,视其情节分别采取拒付费用、暂停结算、黄牌警告、终止协议、行政处罚等措施,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医疗机构配合专项行动检查,参与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规医疗机构、违规医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公安部门负责侦办医保领域发生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药监部门配合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规定点零售药店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方案》明确,规范“两定”机构退出机制。对发生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一律解除服务协议。被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