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铁路总公司12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简称《行动计划》),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
《行动计划》共分为8个部分,提出了21条具体行动措施。
《行动计划》强调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绿色出行发展,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努力建设绿色出行友好环境、增加绿色出行方式吸引力、增强公众绿色出行意识,进一步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
《行动计划》提出
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选择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加强。
《行动计划》提出
■一是构建完善综合运输服务网络。加快城际交通一体化建设,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推进实施旅客联程联运,优化城市道路网络配置。
■二是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提高公交供给能力,提高公交运营速度,改善公众出行体验。
■三是优化慢行交通系统服务。完善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加强慢行系统环境治理。
■四是推进实施差别化交通需求管理。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加强停车治理,实施精细化交通管理,促进新业态融合发展。
■五是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大力培育绿色出行文化。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行动计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深化队伍建设、加强示范引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推动各地不断提升绿色出行水平。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