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5日讯 据《天水日报》报道,为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健康、安全、有序运行,根据社保基金支付办法规定,秦州区医保中心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转外就医住院医药费报销采取非现金结算方式,采用银行存折支付。
所谓银行存折支付,是指参保居民在报送医药费发票的结算完成后,复核确认无误后由医保中心在支付日前4个工作日将转外就医名单送至银行统一办理存折。转外就医患者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和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医保中心领取即可。
此项举措得到了广大参保居民的赞同与肯定,既保障了支付安全又突出了方便、快捷,较好的避免了大额现金结算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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