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阻止拆违建 两村民聚众堵瘫主干道

时间:2014-08-19 11:46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记者董子彪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阻止拆违建两村民聚众堵瘫主干道
  
  终审:一人获缓刑,一人被判入狱11个月
  
  大西北网8月1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2013年9月23日9时许,兰州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前往天水北路违章建筑拆除现场时,宋家滩村村民们边喊边往警戒线里面冲,与执法队员发生冲突。村民何某某、俞某某之后还鼓动村民将天水北路堵住,致使车辆无法通行达1小时20分钟。8月18日,记者获悉,兰州中院以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终审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俞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案发当时,何某某与在场的村民一起到达天水北路拆迁现场,见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已将警戒线拉好,正在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在村民俞某某的招呼下,在场的村民和城管执法人员发生了冲突,城管执法人员离开后,村民便往回走,而何某某喊了一声:“把路堵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办。”俞某某和其他围观的人也跟着喊“把路堵上”,之后,100余人将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北口公交车站附近围堵40分钟,并在公安派出所及交警部门出警后拒不听从执法部门劝阻,继续围堵道路,造成城关区主干道天水路自天水北路北口公交车站附近至和平饭店一线大面积拥堵,致上述区域车辆无法通行达1小时20分钟,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
  
  今年3月19日,城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某、俞某某在案件中系首要分子,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遂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2年;俞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二人提出上诉。
  
  兰州中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何某某、俞某某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何某某在二审期间能够认识到其犯罪的危害性,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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