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1日讯 2月28日下午,从北京传来好消息,在中央文明委公示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中,我省金昌市努力30年后终于榜上有名,也由此成为我省首个也是唯一的全国文明城市。
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严格依据国家统计局提交的测评成绩排序,形成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并于2015年1月31日—2月4日进行了公示。最终当选的具体名单为省会城市(6个):武汉市、南昌市、哈尔滨市、合肥市、西安市、沈阳市;地级市(22个):威海市、潍坊市、广安市、许昌市、东营市、镇江市、绍兴市、濮阳市、岳阳市、金昌市、三明市、铜陵市、珠海市、株洲市、芜湖市、宝鸡市、无锡市、佛山市、泰州市、泉州市、温州市、漳州市;直辖市城区(4个):上海市奉贤区、北京市海淀区、重庆市南岸区、天津市河西区;县级市(2个):济源市、石河子市。
此外,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永昌县水源镇北地村入选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金昌市地税局、国网金昌供电公司、永昌一中、金川区金川路街道金水里社区入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