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或实行全省“一证通”

时间:2015-08-08 08:50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陈志刚 李升 点击: 载入中...

  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居住证或实行全省“一证通”


  大西北网8月8日讯 8月7日,记者获悉,省公安厅起草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建议,省委、省政府据此研究出台了《甘肃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建立居住证制度、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形成系统规范的制度。据此实施意见,我省或将适时推出居住证实行全省“一证通”,让生活在同一城市的居民平等享受社会保险、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


  现行户口政策与城镇化发展不相适应


  据省公安厅调研,全省现行户籍政策和管理问题的矛盾日益显现。特别是我省城镇化水平较低,吸纳就业的能力相对较弱,公共服务和保障能力落后等问题比较集中,其中以城乡差距问题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政策门槛高,农民不能转户。原有制度将小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作为办理城镇常住人口依据,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转户意愿。城市生活成本高,农民不敢转户。惠农政策多,农民不想转户。受传统意识的影响以及大多数农民进城后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与城镇居民同工不同酬,不能融入城镇社会。这些都对户籍制度提出了改革要求。


  居住证或实行全省“一证通”


  针对目前现状,省公安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建议。经省委、省政府研究,2014年11月出台了《甘肃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建立居住证制度、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形成系统规范的制度。居住证实行全省“一证通”,让生活在同一城市的居民平等享受公共服务,享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户籍制度体系。全面开放建制镇和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努力实现24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与此同时,通过改变以出生地登记入户的惯例,建立以常住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登记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人户分离的问题。通过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解决人口信息分散化、碎片化、迟滞化问题,并通过做好人口信息和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的清理整顿工作,解决一人多户、一人多证等问题。目前,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各项举措正在有步骤推进。


  建立集体户口制度解决“口袋户口”难题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户籍制度的推行,将解决一系列户籍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我省未纳入户籍管理的9万余人落户工作正在进行,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8.3万无户籍人员办理了户籍。此外,通过建立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口制度,针对一些本地户籍人员长期在外地工作居住、但户口无法迁入,在户籍地又无固定住房,户口长期空挂的问题,由户籍辖区派出所建立社区专门集体户口,使这类“口袋户口”问题得以解决。截至目前,兰州市有近200户、500余人在派出所公共集体户落户。


  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针对“集中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较为密集的华坪新村派出所辖区的瑞景小区、阿干镇派出所辖区的“民意小区”存在的因民政部门尚未编订门牌影响群众办理落户难的问题,为急需落户的群众,采取了将其户口暂时落在派出所公共集体户的办法,为这些群众解决了落户难题。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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