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诈骗团伙专骗中老年妇女作案多达53起共敛财百万元

时间:2015-11-20 08:05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晚报 作者:许沛洁 点击: 载入中...

  神医诈骗团伙敛财 135万元


  专骗中老年妇女作案多达53起 12名被告人各领其刑


  大西北网11月20日讯  不信科学信“大师”,“神医消灾”是诈骗。2013年,本市连续发生市民被“神医”团伙诈骗钱财的案件。这个诈骗团伙自诩能“施法”看病消灾,“包治百病”,以中老年妇女为目标,作案多达53起。案发后,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将团伙成员悉数抓获。昨日,记者从西固区法院获悉,“神医”团伙成员以及销赃人员共12人,因分别构成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到有期徒刑六年,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A


  案情


  “神医”团伙各司其职专骗中老年妇女


  2013年7月30日,兰州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杨女士报案称,当日11时许,在兰州石化东苑小区幼儿园门口,3个陌生小伙以找“神医”看病为幌子骗走她现金1.5万元,首饰14件。金湾公安分局遂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先后将嫌疑人马学义、霍宏、杨军生、宋德莲、杨晨曦、黄建国、赵宏喜、杨建生、邰宝宝、辛永杰等人及收赃人周文元、胡东泽、林向喜抓获。


  经审讯及法庭审理查明,这个“神医”团伙骗术虽不高明,但内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着实欺骗了不少人。自2010年3月以来,被告人霍宏、马学义、黄建国、杨军生、宋德莲、赵宏喜、邰宝宝、杨晨曦、杨建生、辛永杰及李波(另案处理)和李芙国、梁耀斌、白海龙(3人均已被判刑)、“丁次眉”、“红子”、“丽萍”(3人均在逃)等人相互交叉结伙,流窜于兰州四城区和西安等地展开神医骗术,共有44名中老年妇女被骗。


  B


  数据


  团伙作案53起涉案金额135万多元


  法院在审理后查明,被告人霍宏、马学义等人以街头行走的中老年妇女为侵害目标,以“神医”祛病消灾为名,步步设局,实施诈骗作案53起,诈骗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355205.54元。


  被告人周文元、胡东泽、林向喜在明知马学义等销售的金首饰等物来路存疑的情况下,为获利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其中周文元先后32次收购了总价值226864元的金首饰等物,胡东泽3次收购了总价值21513元的金首饰等物,林向喜2次收购了总价值25967元的金首饰等物。


  破案后,被告人霍宏、马学义、杨军生、赵宏喜、邰宝宝、杨晨曦、周文元、胡东泽、林向喜等人退赔了部分赃款,退赔和追回的财物价值共计224155元,已全部发还给杨秀珍等44名受害人。


  除了以上诈骗行为外,2013年9月26日,被告人黄建国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硷沟沿小学路口时,将过马路的行人刘兰英撞倒致伤,刘兰英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七里河交警大队认定,黄建国承担全部责任。


  C


  判决


  构成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12人悉数获刑


  昨日,记者从西固区法院获悉,神医团伙成员以及销赃人员共12人,分别构成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霍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八个月,罚金20000元;被告人马学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罚金20000元;被告人黄建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罚金20000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20000元;被告人杨军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罚金15000元;被告人宋德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罚金10000元;被告人赵宏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罚金10000元;被告人邰宝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罚金10000元;被告人杨建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罚金2000元;被告人辛永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罚金2000元;被告人周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20000元;被告人胡东泽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10000元;被告人林向喜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10000元。


  骗术揭秘


  1每到一处,先由第一名


  团伙成员A上前搭讪街头行走的中老年妇女,打听附近“神医”的住所,谎称找“神医”为其病重的母亲治病,称之为“抓点”;2“抓点”成功后,第


  二名团伙成员B以过路人的身份上前和A及被害人搭讪,谎称知道“神医”的住所,鼓吹“神医”医术高明,法术精通,且认识该“神医”的孙子,愿意主动带路去找“神医”,并极力推荐被害人也跟去看病,称之为“架点”;3第三名团伙成员


  C见“架点”成功后,走在B和被害人前方,当到达附近某处单元口或房前、路口时,C伺机折返,佯装成和B及被害人偶然相遇,此时B向被害人和A介绍:C就是“神医”的孙子;4接下来,B苦苦央求C向“爷


  爷”求情,给A的母亲作法治病;5C假装回家向“爷爷”求


  医问药,之后返回原处,称爷爷已经知道受骗者要来,并且算出了其家庭情况,事实上,“爷爷”说的这些家庭情况,都是受骗者此前无意透露给A和B的信息;6当受骗者对“爷爷”产


  生信任时,这个诈骗团伙已经成功了一半,他们从精神上控制了受骗者。接下来,C再谎称“爷爷”算出受骗者子女有血光之灾,从精神上、心理上让受骗者感到恐慌;7见到对方意识稍有


  模糊后,C要求受骗者回家将家中的金银首饰、现金和银行存款拿来,让“爷爷”求神作法,即可化解凶险;8等受骗者带上财


  物返回原地交给C之后,C又以须购买香纸、回家取米等理由,欺骗受害人离开片刻,自己也趁机逃离现场,称之为“算点”。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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