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余元皮草运丢了“顺丰”只愿赔30% 发件人难接受已报案

时间:2016-01-17 09:12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张学江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月17日讯,价值2万余元的皮草被快递公司在中转时弄丢了,而让发件人胡先生哭笑不得的是,快递公司答复称,根据他给公司贡献度可赔付30%,否则只赔20%,对此胡先生难以接受。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兰州晨报记者,此事已向杭州警方报案,正在与客户积极协商。
 
  反映:快递弄丢价值2万元皮草
 
  1月16日下午,在东部市场做生意的胡先生向记者反映,2015年12月11日,他通过顺丰快递公司兰州飞天家园站点往浙江省海宁市发了价值25100元的皮草,因信任该快递公司就未做保价。2015年12月18日前后,顺丰快递公司一名女工作人员打电话问他,发送的货物价值多少钱,他便告诉对方价值数额。第二天,该工作人员又打来电话,称他发送的皮草有可能在武汉或杭州中转途中遗失了。目前正在积极寻找,且已向警方报了案。
 
  尴尬:丢失快递索赔竟成难题
 
  随后,胡先生开始了维权之路。先是找到了发货地点的负责人,但对方称已经报了案,他们也没办法。顺丰速运客服部答复他称,按照规定,只能给他总价20%的赔偿,由于胡先生常年在顺丰发货,因此根据对公司的年度贡献,可以适当提高赔付比例,给予总价30%的赔偿。但胡先生无法接受。
 
  1月16日,兰州晨报记者在胡先生的发货单上看到有一条款称“价值超过2万元的物品,请如实声明,否则按不超过2万元的物品处理”。顺丰速运依据此不予全额赔偿,但此条款胡先生认为是“霸王条款”。“快递丢了是快递公司未尽到责任,应该照价赔偿。丢了货物搪塞推诿都是对自己和对客户的不负责。”胡先生说,他查阅了有关法律条款,发现快递公司丢失货物后,均应该照价赔偿。
 
  1月16日下午3时许,记者与顺丰速运公司客服部夏经理取得联系,他承认胡先生的皮草在转运途中遗失,目前已向杭州警方报案。“客户未做保价,可能在杭州机场遗失的,当时发现后我们第一时间与客户取得了联系,并在积极协商处理此事。”夏经理称,赔偿事宜正在与客户沟通之中,赔付问题会依据《邮政法》相关规定及快递单背书中的相关条款为准。
 
  律师:快递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近年来,快递行业丢失或损坏物件的纠纷时有发生。记者走访发现,货主索赔难,很大一部分与用户没有保价有关。正因没有保价,出现快件丢失或者损坏等情况时,赔偿金额往往由快递公司说了算。如果快件损失金额不是很大的话,消费者很少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对此,甘肃溥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俊富认为,快递公司不属于《邮政法》所讲的邮政企业,其在承运过程中造成货物灭失的,应当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以格式条款为由减轻自己的责任,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而且,快递公司使用的保价条款是快递公司为重复收费而预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如果未就该条款与消费者进行协商或者加以明示,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应属无效的格式条款。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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