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甘肃争取实施兰石化搬迁工程

时间:2016-08-29 07:28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日报 作者:赵万山 点击: 载入中...

  改善兰州市大气环境消除黄河上游水源安全隐患


  十三五期间我省争取实施兰石化搬迁工程


  大西北网8月29日讯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十三五”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省将实施兰州石化环保技改搬迁工程。加快推进兰州石化整体向兰州新区搬迁及技术改造,改善兰州市大气环境,消除对黄河上游水源的安全隐患。


  《意见》指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施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着力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严格执行“两高一资”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好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计划,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推动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治理,完成火电、钢铁、石油化工、建材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争取实施兰州石化环保技改搬迁工程。


  环境保护建设重点工程中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工程、重点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和兰州石化环保技改搬迁工程等。至2020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6.85%以上。重点整治兰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庆阳市环县饮用水水源地、定西市通渭县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加快实施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实施重点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促进空气质量好转,确保兰州市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加快推进兰州石化整体向兰州新区搬迁及技术改造,改善兰州市大气环境,消除对黄河上游水源的安全隐患。


  到2020年,全省各类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建设和补偿机制基本建立,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12.58%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污水、固废处理效率大幅提高,水资源消耗总量有效控制。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大幅增加,国家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以上,单位GDP能耗年均降低1.74%。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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