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对辖区未成年人禁烟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及电子香烟的商家给予处罚。
联合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查明八十八中附近的一家便利店存在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行为,当场调取、固定店内监控,并查封了店内烟草制品。针对店内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标识的情况,检察官现场对便利店负责人进行了普法宣传、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当场整改。同时,检查组发现部分夜市摊点也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已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商户进行了相应处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沛洁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