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首届书法提高班招生简章

时间:2019-12-28 18:1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和在甘肃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广大书法爱好者提供学习研修机会,搭建交流切磋平台,提高临摹创作水平,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决定举办首届书法提高班。
  
  本届书法提高班将依托甘肃省和兰州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独特的书法资源,使更多的书法爱好者共享“双一流”大学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领略业内名家的专业技能、学术思想、文化修养和艺术风范,推动甘肃省书法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教学内容及方式
  
  书法提高班授课时间自2020年2月初至8月底,安排面授6次,每次2-3天,课程设置在周末和节假日。面授以讲授书学思想、规范习书观念、指导临帖方法、引导临创转换和辅导创作方法为主,所有课程将聘请书法、篆刻、文史哲和艺术等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其中实践创作课由兰州大学著名书法家、中书协专委会委员、全国展和兰亭奖获奖者承担。
  
  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严格按照教学目标,组织专家学者共同讨论拟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遵循艺术学科规律,倡导观念与史论相融、创作与理论互补、书法与文化同脉、书法与艺术互通理念,专注提升学员的经典临摹能力、创作能力和品鉴能力。教学内容还包括书法史论、艺术学理论、文字学、哲学和美学等理论课,以及临摹和创作辅导、作业点评和名家经验谈等实践创作课。文字学、哲学和美学等课程的开设旨在帮助学员拓宽知识结构,为书法实践提供学术滋养。为保证教学质量,理论课和实践课交叉授课。
  
  二、导师团队
  
  书法提高班导师团队由兰州大学和业界各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三、主要课程
  
  1.书法技法和实践: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篆刻,其中含甘肃特色书法:甘肃简牍书法和敦煌写经书法。
  
  2.书法理论和文史哲相关内容课程。
  
  3.名家专题(书法文化、国际文化交流、形势与政策等)。
  
  四、招生对象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热爱书法艺术、有一定基础的书法爱好者。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
  
  五、招生计划
  
  本届书法提高班计划招收学员50人。
  
  六、学制学时
  
  本届书法提高班学制半年,自2020年2月至8月底。
  
  七、学员待遇
  
  1.本届书法提高班学员按期完成学业和考核通过后,由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颁发结业证书,并评出优秀学员(占学员总人数的30%左右),由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2.学员结业后,可参加由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组织的各类学术讲座、书法沙龙、专题展和其他书法文化活动。
  
  3.学员结业后,优秀学员可申请参加由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主办的“陇右新裁”书画提名展,并聘为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艺术委员会委员。
  
  4.学员结业后,优秀学员还可申请参加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组织的国际文化交流及展览活动(费用自理)。
  
  八、培训费用
  
  1.学费6000元/每人,不包含食宿、交通、保险和外出考察等费用。面授期间,学员自带常用碑帖和书写工具。中途放弃学习者,学费不予退还。
  
  2.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通过银行或网上缴费方式,将培训费汇至兰州大学指定账户,并注明“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书法提高班培训费”。按我校财务制度规定,费用须一次性缴清。
  
  九、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截止(以邮戳为准)。
  
  十、报名及入学流程
  
  1.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从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名称:兰大书法所)下载打印并详细填写《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首届书法提高班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shufa.lzu.edu.cn/shufa/upload/files/20191211/1e27d189dbe24cf78348861bbe60ea1a.docx)
  
  2.报名所需材料:
  
  (1)《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首届书法提高班报名登记表》。
  
  (2)近期临摹作品一件。
  
  (3)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个人免冠1寸证件照片2张。
  
  3.报名材料邮寄至: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齐云楼19楼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
  
  收件人:张璐13639393000马宇18794226182
  
  邮编:730000
  
  联系人:张璐13639393000马宇18794226182
  
  4.报名材料收到后,书法所将组织审核,确定并在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网页和微信公众平台(名称:兰大书法所)公布学员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5.学员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十一、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
  
  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
  
  2019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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