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如果人家店老板是用自己的房子营业,没有租金怎么办?好办,政府按周边商铺的房租水平,替他定一个租金标准。
还有朋友问:那如果租户为了少缴费,跟房东串通好,故意隐瞒租金标准呢?譬如说,小明租小红的房子,本来每月付给小红8块大洋的租金,应交0.15元的垃圾处理费,可他对税务稽查员说:“我每月只付3块大洋的房租,按规定,不用交垃圾处理费的,不信你问房东去。”像这样偷逃垃圾处理费的朋友,还真不是没有,政府的应对措施是这样的:
如果业主或租户报出的租金标准明显比行情低得多,政府就有权按这个自报的租金标准来强租你的房子,然后再转手租出去。这一招儿很高明,值得现在的领导学习。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