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迅起诉称,由四被告发行的《苦女人周迅——爱情是伤人利器》一书中,书名、封面、书脊、内页等众多显著位置突出使用“周迅”姓名,系盗用其姓名的侵权行为,另外在这些位置整幅突出使用周迅肖像多达27幅,对她的肖像权也构成侵权。
周迅说,该书还无中生有,捏造虚假信息。在该书第21页捏造“周迅和王烁分手的原因流传着很多不同版本,此处遴选几个,仅供消遣”,而捏造的原因中竟有“怀孕并流产版”这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虚假消息,使得讹传经各种途径广泛传播,给周迅造成了持续的伤害,严重损害了她的名誉权。
周迅认为,这四家公司借周迅的知名度故意制造噱头,制造虚假消息,吸引公众注意,借以提高该书的销量和售价,牟取巨额商业利益,是一个借名人的知名度来牟取商业利益的绝佳“典范”。周迅发出律师函商榷解决方案后,四公司仍然拒绝承认错误,推诿拖延,故诉至法院。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