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前将剧本(梗概)送总局或相应的有属地审查权的省级广电部门备案,剧本梗概不少于1000字。
合格,总局或省级广电部门发放《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
B 初审阶段(内容审查)
摄制完成后,将混录双片送审,总局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合格:发《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头,即俗称的"龙标",由总局发放。
不合格:在《影片审查决定书》中作出说明,通知制片单位。
C 终审阶段
(技术审查)
数字母版由技术处发放《数字电影技术合格证》,领取纸质版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走完审查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