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出版社“版权买断”的背后(2)

时间:2013-08-24 08:52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李昶伟 点击: 载入中...


  1995年5月15日,三民书局董事长复函作者李泽厚,表示"台湾能读先生着作之学者青年,并无阅读简体字之障碍,届时简体字版与繁体字版之分,在资讯技术的发达与交流之下,将无任何意义可言,此所以目前洽谈中文版权作品,均以全中文世界为通例,而不作繁简字之别,其理由亦在此。本公司未能允诺版权作繁简字之分割,非为垄断把持之私心,而实有不得不然之考虑,相信先生应可谅解。"出版社也客气地表示不能答应简繁体版权分开。


  1995年5月23日,作者李泽厚复函三民书局董事长刘振强,表示"尊函奉悉。既不允所请,当信守合约,全部中文版权归贵局为是。香港三联版权业已期满,我明确收回,当无问题。大陆各家除一处五年前有签约(1998年期满)外,均未有合同,我已明确告知他们,版权已属贵局,不应重印或重版。"


  在被告方天津社科院出版社提供的证据中,2011年9月21日,李泽厚出具了一份补充情况说明,澄清说:"1993年台湾三民书局与我联系,要求出版我的着作。经多次商谈,我应允专门选编一文集,并同意由三民书局在台湾地区独家出版。1994年4月,三民书局寄来《李泽厚论着合集》(以下称《合集》)着作财产权让与合同文本,并于1994年6月前支付我10万美元稿酬。但我对由三民书局提供的《合集》合同中有'全世界中文版(含繁、简字体)'字样存有异议,并且'合'有'全'的意思,而我一贯反对出'全集',故始终未予应允,而只将此合同视作商议文本。1994年8月20日,我与三民书局最终签署了《李泽厚论着集》(以下称《论着集》)着作财产权让与合同。这份《论着集》让与合同文本也由三民书局提供,此合同乃仅适用于台湾地区的格式合同;与《合集》合同相比较,已无'全世界中文版(含繁、简字体)'的表述。所以,整体的情况是:《合集》契约商议在先,支付稿酬行为在先,后确定并签署的是《论着集》着作财产权让与合同,而非《合集》合同。"


  尽管合约中没有"简繁体"约定,但早在1994年双方签订合约之后不久,三民书局作为着作财产权利人就在台湾对《美的历程》、《华夏美学》、《美学三书》等作品分别进行了着作权登记。其中均显示:着作人李泽厚,着作财产权利人三民书局,让与人李泽厚,权利范围:全部。


  2010年9月,三民书局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着作权登记证书》,再次明确:"经李泽厚(中国)转让,申请人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自1994年8月20日起永久取得文字作品《我的哲学提纲》、《批判哲学的批判》、《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中国近代思想史论》、《中国现代思想史论》、《美的历程》、《华夏美学》、《美学四讲》、《美学论集》、《走我自己的路》的全世界范围的中文版(含繁、简体字)的着作权财产权。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对上述权利予以登记。"


  在2012年12月19日落款的民事判决书中,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有限公司、万圣书园公司立即停止出版发行《美学三书》,判令天津社科院出版社赔偿原告三民书局经济损失人民币8.64万元,诉讼合理支出人民币1.0072万元,合计人民币9.6472万元。


  这意味着,李泽厚不再拥有自己这十本著作的永久着作权。

 

 

  业界说法      版权制度、规则建立尚不完备,盲目逐利造成短视

 


  这些对簿公堂的案例或许是两岸三地不同文化板块交流中碰撞摩擦出的火花,也是历史遗留问题。在海豚出版社社长、知名出版人俞晓群看来,现在的版权交易流程已经很顺畅,纠纷只是小概率事件。中文合同中要注意两点,一个是简、繁体字分别授权;另一个是地域授权,是全球、大陆还是台湾地区?授权什么语种?发行区域多大?这些都很重要,把这些约定并注明就不会有什么分歧。"我们天天都在做这些事。"


  在这之前有个混乱期,八十年代俞晓群去深圳参加两岸版权贸易会,那时候两岸刚刚开始做版权贸易,还没有规则,"彼此见到你的书就印,谁都是乱来。"他记得,中央还曾经专门发文:不得擅自印刷金庸的书。


  现在不可能有这样的情况了,大部分都还是会按照着作权法以及通行的方式来操作。


  俞晓群的出版社前年再版了一批老商务的"幼童文库",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书,数量又多,将近200本,版权已经不清楚了,有的作家很有可能去世不到五十年,版权还没有到期,但又没法挨个去找,俞晓群他们就找到了台湾商务印书馆。"这套书是王云五编的,王云五去台湾了,着作权不在他手里,但版权在他手里。台湾商务给了我授权。"


  在铁葫芦图书总编辑王来雨看来,版权交易直接与出版社对接是更方便的事,相反作者有时候会不靠谱,待价而沽,答应出版社后一时又变卦违约的事也常有。"版权买断也是出版社的常规做法之一,譬如着名的奇幻文学鼻祖托尔金的作品,也是被英国出版公司买断的。大陆很多大牌出版社的书也是买断版权的。台湾有的出版社几十年经营版权,可能最近几年没有新书,但老书足够,也能生存下去,因为版权是他们的重要资产。法律制度完善,契约精神成熟,版权买卖才能发达。"


  在王来雨看来,我们的问题在于版权制度、规则建立得不好,契约精神还不够。就想着卖高价,签个三年五年,出版社和作者互不信任,所以版权模式上也比较单一。"但这样带来的一个问题是,向外输出版权也会有影响,一个作者一本书版权归属不明晰,有时候国外出版社想购买版权一时都找不到代理方,人家过来买不到,一来二去就作罢了,这种事也常有。"


  "其实和台湾人、香港人还是和西方人做版权交易没什么区别。只是从版权输出来讲,台湾人他们很聪明,他们直接找作者,大陆好多作者版权并不授给出版社的。"俞晓群觉得现在比较无奈的是,大陆的出版环境摆在这里,出版机构的信誉比较差,譬如莫言,他不会把他的海外版权给你国内的出版社直接代理。另外一方面,有的人作品不值钱,你也不会买,正常都是授权五年左右,而有的畅销书,版权就卖给你一年。俞晓群他们签下了几米的书,签了五年,"你不好好印,不好好支付版税,到时候到期他就不给你了。"

 

 

  观察      香港:华文出版的特区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年过七旬的唐宝林最近松了一口气。他洋洋洒洒百万字的《陈独秀全传》最近终于在国内面世了。因为陈独秀研究的一些历史原因,这一书稿此前在国内一直没有出版社接收,直到2009年被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社长甘琦女士看中。


  经过历时八个月的专家匿名评审,以及将近两年时间的删改,2011年繁体版终于进入读者视野,并且跻身《亚洲周刊》"2011年度非小说类十大好书"之列。繁体字版尽管只印了1000册,但"一国两制"中的辗转,却赢得了出版的空间。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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