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小官救林冲性命

时间:2014-04-17 08:30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刘黎平 点击: 载入中...

林冲

 

  孙定道:“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看林冲口词,是个无罪的人,只是没拿那两个承局处。如今着他招认做‘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滕府尹也知这件事了,自去高太尉面前,再三禀说林冲口词。高俅情知理短,又碍府尹,只得准了。


  《水浒传》第八回


  都知道鲁智深在野猪林救林冲一命,其实,早在此前,已有人将林教头从地狱里救上来,如果没有此人,十个鲁智深也救不了林教头。此人就是孙定。


  林冲被小人算计,带刀误入军事机构--白虎节堂,被高俅太尉拿下,然后扭送开封府审理。这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太尉不是司法官,没有权力判林冲的罪,当然要移交林冲户籍所在地--开封当地政府。就这么一移交,林冲的生机来了。


  孙定是开封府的当案孔目,这个官职是掌管狱讼、账目、遣发等事务的,始于唐。司法中任何一个细节,“一孔一目”,都要他经办,故称“孔目”.


  孙孔目熟悉法律细节,也有正义感,人称“孙佛儿”.他劝开封府尹不要跟着高太尉走,理由就是:开封府不是高太尉开的,是朝廷开的。虽然高俅官大,但他不是司法官员,开封府不是他的直接下属,所以有独立办案的权力。


  在厘清两者关系的基础上,孙定建议怎样独立办案:从林冲的供词看,可能有冤情,但有一点很不利于他,就是误入白虎节堂是两个承局(官府差役)故意带路的,问题是这两个证人不见了。


  孙孔目就退一步来救林冲,完全可以判林冲带兵器误入,这样一来,虽然还是冤枉,但至少免了死罪。


  开封府的滕府尹在司法理由很充足的情况下,也敢于当面去要求高太尉改变初衷,高俅也不是一手遮天的人物,同时开封府也揪住了他理亏的一面,所以,对于开封府的坚持,他也退步了,同意判林冲充军。


  《水浒传》里的孔目官往往是好汉们的救星,不止救了林冲,还救了武松。孟州城张都监陷害武松,要判武松死罪,但有个姓叶的孔目怎么也不肯,结果只得判武松充军。看来,好汉不止是在梁山泊啊。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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