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汇票及经营权等骗钱千万元 海岸金都餐饮公司法人受审

时间:2015-04-09 09:50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记者董子彪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用假汇票及经营权等骗钱千余万元
  
  海岸金都餐饮公司法人代表涉嫌票据诈骗、合同诈骗在兰受审

  大西北网4月9日讯
4月8日,甘肃海岸金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齐某某因涉嫌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在兰州中院受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现年47岁的齐某某捕前系甘肃海岸金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据指控,2013年5、6月间,齐某某与韩某、刘某(均另案处理)共谋后,以黑龙江一家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名义从一家银行承兑汇票并进行变造。后齐某某将变造的票面金额为300万元、480万元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交给不知情的田某,由田某虚构背书人以全额质押方式从兰州一家银行分别骗取贷款300万元、480万元,之后,齐某某将该所得赃款均用于个人支出。
  
  与此同时,齐某某还以签订合同方式实施诈骗。2013年6月,齐某某与李某签订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庭院小区内一处房屋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向李某交付其伪造的房屋产权证书、隐瞒了该房产已被其抵押的事实,骗取李某117万元后藏匿。2013年3月,齐某某以海岸金都餐饮急需流动资金为由将其经营的海岸金都酒店经营权作为担保与另一男子李某某签订借款合同,实际借款237.5万元,其间陆续还款65.02万元,并私自将公司股份转让他人,齐某某实际骗取李某某172.48万元。2013年11月,齐某某又与薛某签订海岸金都酒店经营权转让协议,骗取薛某转让费100万元后再次藏匿。2014年,齐某某在城关区铁路局附近被警方抓获。
  
  庭审现场,齐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他称,自己是在酒店亏损的情况下实施诈骗行为的。当法官询问其是否愿意将自己名下的两处房产、一台车辆予以偿还被害人钱款时,齐某某表示同意变卖偿还。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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