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美国如何判决一场媒体对官员“诽谤案”?(4)

时间:2012-11-14 10:14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付雁南 点击: 载入中...

希尔一家的辩护律师也对这一判决表现出极大不满。1973年,这位当年的律师曾经向朋友抱怨,公众人物想要打赢诽谤官司,“简直他妈的不可能”。

“真见鬼。”谈起那个影响深远的“沙利文案”,他抱怨道,“简直是骇人听闻的判决。”

多年以后当这段录音解密时,人们发现此人的怨气完全可以理解——他的名字叫理查德·尼克松,在这段对话发生时,他的身份已是美国总统。事实上,正是“骇人听闻的沙利文案判决”,让记者有勇气深入调查,发现他在竞争对手办公室安放窃听器的丑闻,并迫使他在一年后黯然辞职。

争议并不能改变这场诉讼的深远影响。在上世纪90年代,刘易斯重新提笔,以“美国人传统的乐观主义”,全程回顾了这场“里程碑式”的案件。“在许多年过去之后,我们才意识到,批评政府这项基本权利,给我们带来了多大的影响。”这位老人说。

事实上,过去的几十年里,在距美国万里之外的中国,“《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一直被法律、新闻学界广泛讨论和研究。而现在,当刘易斯的著作被译成中文,在国内出版发行之后,关于沙利文案的讨论在网络上再一次“热”了起来。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翻译这本书的何帆在译者序中探讨了发生在中国的“诽谤官员案件”:2006年,因为一条涉嫌影射当地政府腐败的短信,公务员秦中飞被重庆彭水警方逮捕,直到一个月后才无罪开释;2009年,河南青年王帅在网上发帖,举报家乡政府违法征用土地,结果被灵宝警方以涉嫌诽谤罪跨省逮捕并拘留;2010年,因为多次在网上发帖举报大学同学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王鹏被宁夏吴忠利通区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

何帆写道:“对照当下的社会现实,我们会发现,‘《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所引发的争议和问题,在当今的中国仍然具有强烈的时代意义。”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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