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女子爱嫁广东契约华工

时间:2014-05-04 08:30来源:科技鑫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华工

 

带着脚镣在秘鲁甘蔗园劳作的华工


  从清末契约华工到秘鲁始,至今在秘鲁的华裔,约有500万人,占到秘鲁总人口的20%;长期以来,秘鲁华人,以其勤劳朴实、温存善良的品质,赢得了尊重,并成为秘鲁女子的梦中情人。


 

秘鲁劳工荒下的广东契约华工

 


  1821年,秘鲁独立后,国内经济开发成为首要问题。面积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家在1850年仅有200余万人口。随着国际市场对蔗糖和棉花日益增长的需要,以及自1840年起沿海鸟粪的开发,劳力异常缺乏。


  1849年11月,秘鲁通过了引进中国劳工的移民法,并于1856年起在澳门招募华工。从此,大批契约华工从中国广东各地源源不断地贩卖到秘鲁。据傅云龙的《游历秘鲁图经》记载,至1875年,秘鲁至少有11万华工;而1875年的《容闳致两江总督沈葆桢禀帖》说,在秘鲁的华工至少有12万人。


  这些早期华工到秘鲁后,有的被送到沿海的岛上,在炎热潮湿、臭气难忍的条件下开采鸟粪;有的被送到中部和南部修筑铁路;有的在沿海的庄园里种植甘蔗、棉花、水稻和蔬菜。这些华工还带来了优良稻种和先进的水稻种植技术,促进了水稻在秘鲁大量种植,并直接改变了秘鲁人的饮食习惯(以前以面包、玉米、马铃薯、木薯为主食),为秘鲁的农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1874年6月26日,中秘两国签订的《中秘通商航海友好条约》规定:中秘两国人民享有贸易往来、旅游、雇工或居留的自由;严禁在澳门或其他地方诱骗华工到秘鲁;在秘鲁的华侨享受平等互利的权利,并受到法律保护;秘鲁政府废除此前一切对华工的苛刻规定。此后,华工在秘鲁的处境有所改善。


  据有关资料统计,在1849年之后的25年当中,总共只有150名中国妇女到达秘鲁。而因种族、信仰和生活习惯不同,语言不通,华工想和当地妇女结婚非常困难。

 

 

秘鲁女子心中的好丈夫和好父亲

 


  踏入秘鲁社会的自由华人,大多保留了主人给他们起的西班牙名字。为了忘却过去那段悲痛的经历,有的也会另起新的西班牙名字。从苦力变为富有华商的曼努埃尔·德拉克鲁斯,他的名字就是如此来的。


  1871年7月22日,《民族报》对德拉克鲁斯作了如下记述:“他作为第一批移民之一,来到了我们的国家,曾为我们的田地耕耘施肥,也遭到了极度的蔑视。在履行完被迫签订的契约规定的年限后,他开始从事自由劳动,并积攒下了一笔钱。15年前,他遵照上帝、良知与荣誉这三重法律,娶了一个妻子,他以忠诚和忘我的精神,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她,使得那些文明阶层中的许多为人妻者,妒羡不已。”


  像德拉克鲁斯这样的华人,在秘鲁有许多。华人勤劳朴实、吃苦耐劳、温存善良的品质,赢得了秘鲁人的尊重。19世纪下半页,秘鲁新的民族群体产生了--华人与印第安人、白人、黑人的混血后裔。1979年,秘鲁历史学家胡安·何塞·维加认为,在秘鲁有中国血统的混血儿已达100万,其中有10万人一眼就看出是中国人。


  华人在秘鲁留下了好名声,“中国人”成了最亲密的人的代名词。许多秘鲁女子喜欢嫁华人,尤其是那些自由华人的第二代、第三代,不仅受过良好教育,而且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好职业,生活优裕,温存体贴。在秘鲁,流传这样一句谚语:“一女嫁华人,全家吃牛肉。”


  美国驻秘鲁大使理查德·吉布斯,曾这样描写1874年的利马唐人街:“面对大市场或通向大市场的那几条街道上,华人杂华商、裁缝匠、鞋匠、面包师、屠户和其他商贩云集此地,沿着这些街道漫步,看着这些商贩,他们的店铺和招牌,你很容易想象到,你是置身于一座中国城市之中。”


  他还说:“中国苦力和白种人下等阶层、印欧混血种人,以及印第安人和黑人混血后代的妇女们结婚。这些妇女认为华人十分可取,因为他们是好丈夫,勤俭持家而且疼爱儿女……在街上我常常碰到一些孩子,他们的杏眼显示出他们的中国血统。”


 

媒人乱点鸳鸯谱或富裕后成家

 


  秘鲁作家费尔南多·德特拉赛格涅斯在《沙国之梦--契约华工在秘鲁的命运》中说,有些契约华工获得自由后,是通过媒人和秘鲁女人结婚成家的。沿海的秘鲁姑娘一般不愿和华人结婚,一些媒人便到东部招募山区印第安姑娘,把她们嫁给付了费用的华人。


  这种结合方式十分简单:姑娘们一来,媒人便把她们领进一个大房子,脸冲墙站着,用布蒙上头脸。随后,再把要娶妻的华人叫进来,脸冲着对面的墙站着,也蒙上头脸。接着,媒人庄重地拍击两下巴掌,男人和女人都转过身来,面面相视。这些人的排列顺序,是命运的安排,每个人都不得反悔地接受命运赐给他们的另一半。


  美国历史学家瓦特·斯图尔特的《秘鲁华工史》则记载,有些华人经商致富后,通过明谋正娶,和秘鲁女人结合。


  一些契约华工经过8年奴隶劳动,结束劳工契约的时候,大概能得到一小块耕地。一些华人也会留在种植园附近的乡镇,开设小店铺,卖点甘蔗烈酒、鸦片、丝绸、陶瓷之类的商品。在大城市,他们可以做些小买卖,或获得从事家政工作的机会。


  自由华人一般都尽可能地到秘鲁首都利马去谋生。从19世纪50年代起,华人的聚居区主要都集中在“市场”附近,大概这是传统习惯。在西方的华人,主要经营餐饮业;而在利马的自由华人,也早就有人从事这些行业了。


  早期的华商,大多数靠个体手工业起家:帮佣、厨工、裁缝、洗衣、烫衣、木匠、泥瓦匠、鞋匠、马车夫、修理工等等。在秘鲁民间,至今流传着华人勤劳致富的传说。


  不少秘鲁人忆及在利马寒冷、雾重的街头,那些早晨零售热水的华人,捡拾街头烟蒂重新制作香烟的华人,赶着骡车在利马贫民区挨家挨户掏粪的华人……当钱积蓄到一定数目时,就开起了小杂货店、小餐馆,甚至酒楼。


  当时的秘鲁报刊就有这方面报道。1869年3月1日的《民族报》说:“有数不清的中国人从挣得饭食、衣着和每月4个索尔的工资起家,现在已积累了两万、三万和四万元的资本。”


  据《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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